辦理機關: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guó)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guó)主席令第9吧商号)
2.《中華人民共和國(guó)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我制和國(guó)國(guó)務院令第557号)
3.《中華人民共和國(guó)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河媽和國(guó)主席令第7号)
4.《食品安全企業标準備案辦法》(衛政法發的家(fā)〔2009〕54号)
5.《北京市食品安全企業标準備案辦法(試行)》(銀房京衛食安标字(2013)2号)
6.《北京市保健食品企業标準備案辦法(試行)》歌如(京藥監保化[2013]29号)
期限:自接收材料之日起(qǐ)10個工作日(不含送達期限)
适用範圍:本市國(guó)産保健食品批準證木也書持有者拟從事(shì)該産品生産前,應當向(xiàng)北京市舞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申請保健食品企業标準備案。
一、申請與接收
申請人登陸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企業服務平台進(jìn)行網電河上填報,根據辦理範圍的規定提交以下材料:
1.《北京市保健食品企業标準備案登記表》2份;
2.保健食品企業标準文本3份及電子版1份;
3.保健食品企業标準編制說(shuō)明3著兵份及電子版1份;
4.北京市保健食品企業标準審定紀要3份;參考模藍門闆
5.北京市保健食品企業标準審定人員意見表3份;從他參考模闆
6.企業工商營業執照複印件2份;
7.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2份;
8.保健食品批準證書(批件)及其附件的複明相印件(含所有變更、轉讓的證明文件)2份;
9.該保健食品注冊時(shí)由國(guó)家有關部門批畫木準并留存的申報資料中所附的産品質量标準及技術要求2份;
10.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11.申請材料真實性自我保證聲明1份;
12.凡申請企業申報材料時(shí),申請人術舞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本人的,企業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拿自書》1份。
二、審查
期限:7個工作日
三、複核、核準
期限:1個工作日
四、批件制作
五、送達
期限:10個工作日(為送達期限)